叶氏一直留心着余笙屋里的情况,听到声音后不久过去敲门。
“进来。”
余笙正愁怎么把早餐给她们送过去,她不算内向,却也不是向阳那种活泼开朗跟谁见一面都熟得像认识了十几年铁磁的自来熟,此时和叶氏的关系正好处在勉强认识但还不熟的阶段,而这个阶段恰好是她同人来往时最要命的尴尬期,光是开口主动跟对方说话都会让她脚趾抠地,更别提主动送饭。
没想叶氏正好自己来了,倒省了余笙做更多的心理准备。
“我来给风小姐送套衣裳,顺便帮风小姐梳个发髻。”叶氏行了个礼,双手捧着一套衣服递给余笙看。
“放着吧,先吃饭,把你女儿也叫来。”余笙指了指自己刚巧搁在屋内矮柜上的餐盘道。
余笙起得晚,这会儿叶氏早已拿了块干粮同叶丫头一起对付过了。
叶氏眼下攒了三百两银子,都是这几年风老爷外出回来看到她们母女过得凄惨私下给的。
她不敢乱花,除去给娘家的那部分银钱,剩下的全部偷偷藏了起来。
风府的吃穿用度全由风拂柳支配,风老爷在母亲死后不到一年,便又娶了一个年纪不比自个儿大几岁的小妾一事,一直是风拂柳心里过不去的坎。
但她又不能去说父亲的不是,就把所有的不满和怒气撒在了叶氏身上。
风拂柳平日待叶氏十分苛刻,不仅克扣用度,还时常欺压折磨她与丫头,叶氏攒的那些钱,有大半都用在了买药治伤治病之上。
府里的下人自然也懂得看主人家脸色,平日里送的饭菜量少不说,有时遇上些不顺心的事,不乐意给她们吃了,还得饿肚子。端是自己被忽视一两次叶氏倒不会太过计较,只是女儿还在长身体的年纪,万万是经不起一天一顿饭的折腾,为了节省开支,也为了能正常吃上饭。叶氏平日里都是陪着笑脸主动去后厨帮忙,这才每日都混上饭吃。
对于吃食叶氏只有一个要求,便宜管饱就行。
现下她要随眼前的风小姐回程,又带着孩子,光是路程就起码要花去半月左右的时间,这半月期间的吃食住行都需仔细盘算,若要全将那几十箱货物和黄牛拉回去,不仅上船时要按箱子和牛的数量多补上一些银两,停泊到港口时还需要交些税钱。万一错过官船,那价格更是要翻上好几倍。
叶氏盘算完心里也明白,这一趟回去估计她的银票也就见底了,而这还是在没有出现任何意外或病痛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花销。
眼下风小姐能拿出吃食来赏给叶氏,叶氏自是不会拒绝,屈膝行礼道谢之后,便取了盘子退出房内。
叶氏回房时叶丫头正趴在床上哄着刚睡醒的小女儿玩,内心一片柔软,于是柔声喊道:“丫头,快来吃东西。”
叶丫头下了床,坐到小桌旁看向盘子里的食物,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芒:“娘,这是什么?”
盘里的这些东西她从没见过。
叶氏将豆浆和三明治分了她一份,小声道:“风小姐给的,不要多问,赶紧吃吧。”
叶氏见到她给的这些东西时也觉着诧异,先不说食物本身,光是装豆浆的那杯子就极其独特,她在风府见过类似材质的琉璃盏,却远远没风小姐拿出的这般晶莹剔透。
这个风小姐自打被她撞破异象之后,似乎就不在她面前隐藏自己的不凡,叶氏想这大约是因为她有足够的本事和自信,觉着自己不会背叛她,又或者说背叛了,对她也不会起到任何威胁,因此叶氏也仅看了那透明的琉璃盏一眼,便立即垂下眼眸,不再过多地去打量及揣测风小姐的来历与本事。
自个儿的女儿眼下还十分懵懂,叶氏不晓得如何向她解释其中的复杂与厉害关系,只好让她直接别问。
“嗯。”叶丫头从小见惯了府中人的眼色,又老受原来那位风小姐的欺负,知道说错话会挨打,乖巧地应了一声后,便拿起三明治小口地咬了一下,随即小声地惊讶道,“娘,好甜啊!”
她虽经常吃不饱饭,但娘总会提点她该有的仪态不能失,免得以后让夫家看轻了自己。可风小姐给的东西实在太好吃了,她已顾不得控制自己现下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快吃,吃完我洗好这些碗具给风小姐送回去。”
叶氏没有像往常一般纠正叶丫头的行为,其实不仅是叶丫头,就连叶氏也忍不住惊奇。
她虽过得清苦,但见识并不算少,平日里帮着风府的后厨做事,许多眼下最时新最珍贵的菜式又有哪样是风拂柳吃不上的?
但她手中食物所用的材质,有几样她还真没在风府见到过。
外面裹着食物的两层切片,看起来有点像馒头,但颜色要比馒头黄一些,吃下去的口感也要香软上几分,抹在“黄色馒头片”上头像是酱汁般的东西味道十分独特,中间夹着的生菜她见过,风府宴请贵客时她在厨房掌厨时曾有幸尝过菜,不过吃起来也没这般香脆,更别提嚼开后还滋滋冒着甜味。最中间的蛋她自然也认识,然而吃起来的口感也有很大不同,风小姐给的更加香嫩爽口,咬到中间的蛋黄时更是惊艳,他们这里顶好的蛋都没有这般大这般香的蛋黄。
还有那豆浆,香醇得令人难以置信,喝下后整个身体暖暖的,似乎有缓解疲劳之效。
叶氏还不知道这些食物都是在一个充满灵气的地方种植出来,经过灵气滋养的作物自然吃起来要美味许多,别说这个时代的食物了,就是末世前的都比不上。
两人沉默地吃完东西,叶氏将杯子和餐盘洗干净后又用干布擦拭了一遍才将它送回去。
叶氏走后余笙忽然想起自己昨晚收集的试管还没拿去化验,于是又回了一趟空间进到化验室将那三支试管放到化验机器上,她刚想操纵调整一下机器,结果它竟自动开始了。
机器还带有语音提醒,十分钟后就能有化验结果。和末世时的技术相比,化验时间也大大地减短了。
余笙并不着急知道验证结果,于是出了空间开始换衣服。
以前看古装剧时,余笙常觉得剧里的演员穿上古装仙气飘飘看着十分美丽,轮到自己上身后才发现美丽是有代价的。
这衣服设计几乎处处限制着她的行动,穿上之后言行举止都会不自觉地受到规束,风小姐这种身份的人衣服就这么复杂,余笙简直难以想象那些身份地位更高的人穿的该有多繁重。
叶氏敲门进屋时,余笙正将裙面不断往上卷,直至露出脚踝后才算满意。
叶氏将东西摆回到屋内的小桌上,对余笙行了个半蹲礼然后才提醒道:“风小姐,这裙子应当要盖住鞋面才行。”
余笙满脸问号:“这盖住鞋面走路难道不会绊倒吗?你们上阶梯时怎么办?走上坡路时怎么办?”
“上阶梯时轻轻挽起裙角便好了,至于上坡路,风小姐这般身份自是不用受累自己走,而寻常百姓她们会穿着短打,行动上会方便一些。”叶氏看余笙那越皱越紧的眉头和随时要撂挑子不干了的脸色,倒是不觉紧张,反而觉得她这会儿看起来才像是风小姐这个年纪该有的孩子气,于是道,“要不我来服侍风小姐更衣吧。”
余笙有点后悔顶了风小姐这个身份,她应该找个穿短打的平民才是。可惜昨晚已经跟县令打过照面,现在要换身份也晚了,只好点点头让叶氏帮忙打理。
穿好衣服后叶氏又教了她走路时要如何优雅地提着裙摆,余笙学得艰难,数次绊得差点倒地,被叶氏一次又一次耐心地纠错后,她终于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仙侠剧古装剧的人不愿意学规矩了,学仪态应该是要让人变得更好而不是让人变得更难受,有些人可能天生就不适合当大家闺秀,这不是她们的错。学到最后余笙甚至心灰意冷地想,要不她还是回空间继续宅个两千年再出来看看吧,也许那时的社会已经发展到工业革命阶段,又经历了几次思想改革,规矩已经没这么多了呢?
叶氏看她苦恼便说道:“其实市面上还有一种劲装,穿起来行动方便,款式也十分好看,只是着这劲装打扮的多半为不拘小节的江湖人士,为大家闺秀所不喜。”
余笙听着却立刻得到不少宽慰,她决定等自己有了钱就立刻去买几身,她实在喜欢不来这宽袖长袍的衣服,发誓以后能不穿就不穿了。
叶氏接着带余笙练习,直至她终于能不踩着裙角走路了才点头道:“学着差不多了。风小姐性情与旁的富家千金有极大不同,需要守的规矩也不多,只是她穿惯了这类衣裳,走路动作皆是自然,因此才需练习得久一些。”
余笙点点头,接受了叶氏的说法。
叶氏让余笙坐到梳妆台前,帮她挽了个简单的发髻,随后便带着两个女儿陪余笙出门去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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